违规销售的开发商,别玩火了!
近日,黄埔区住建局连开两张罚单,对黄埔网红盘——星汇城TOD进行行政处罚决定!
内容提到,星汇城TOD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收取预付款,共计罚款约1万元!
图片来源于:黄埔区住建局
无证收取预约金
星汇城被处罚1万元
4月2日,黄埔区住建局连续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显示,经调查,广州市品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星汇尚景花园(星汇城TOD)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商品房、收取预付款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黄埔区住建局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最终,黄埔区住建局分别扣罚星汇城TOD3228.97元和7616.18元,共计10845.15元。
图片来源于:黄埔区住建局
图片来源于:黄埔区住建局
网友爆料:无证卖房
首付款未转入监管账户
其实关于星汇城TOD无证收取预付金的问题,楼市君去年也有进行相关报道。
去年8月,有网友在人民网爆料称,自己是在2月买的房,“楼盘4-5栋、13-14栋、25-26栋房源疑似无证卖房”。
图片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为核实相关信息,楼市君查阅阳光家园查阅数据发现,上述6栋楼都是去年7月23日拿证。
如果开发商2月就已推售相关楼栋,基本属于提前卖房“抢跑”。
除以上问题外,还有买家提到,其向开发商所指定的账户支付了2万元,并不是开发商所指定的监管账户。
图片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对此,黄埔区人民政府在去年也进行了回应:
因还未进行正式网签,我区已要求开发企业在正式网签后房款必须按规定直接转入监控账户,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利。
我区相关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对购房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依法依规销售。同时将加大监管力度,继续不定期对销售现场进行检查。
图片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住建部:无证不得销售
买房四大注意事项,get!
再回到无证卖房这个问题上来,像星汇城这样无预售证收取认购金、预约金被处罚的事情,在广州并非个例。
2020年9月,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州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形下,违规出售“杉禾田花园”17套房屋并收取预付款,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79312.62元。
图片来源:黄埔区人民政府
此外,还有实地常春藤等楼盘都曾因为无证卖房的行为,被买家投诉。
去年12月,就有网友在地方留言板上反映实地常春藤无证收取房款的情况。
该网友称,2021年12月实地常春藤5期5、6栋在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情况下向其收取首付款,后面甚至无法退款。
图片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该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来源:住建部)
另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8条还提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来源:住建部)
此外,针对部分楼盘无证卖房的情况,广州住建局还曾发布过一则风险提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广州市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来源:广州住建局)
因此,建议在购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商品房前,请留意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确认拟购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证的房屋,不要向开发商账户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预售款时,建议将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不要向非专用账户交存房款。
3、在选购房屋时,请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充分了解在售房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周边教育资源、公共交通等。
4、在买房时,一定要关注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状态;签订合同时,也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
最后,你有遇到房企违规收取房款的情况吗?欢迎留言区评论哦~